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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老龄化视角下的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学研究所 杨素雯 崔树义
时间:2019-07-26 05:17:45    来源:    作者:
       伴随全世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健康老龄化战略为应对老年人的健康与医疗保障问题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世界卫生组织于 1990 年在哥本哈根世界老龄大会上提出了以“延长老年人寿命和提高生活满意度”为目标的“健康老龄化”发展战略。2015 年,在《关于老龄化与健康的全球报告》中,世界卫生组织进一步将“健康老龄化”的含义完善为“发展和维护老年健康生活所需的功能发挥的过程”。我国于上世纪 90 年代开始了健康老龄化的学术研究, 并逐渐将健康老龄化纳入国家整体的战略布局。《“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为主题,明确提出了“促进健康老龄化”的目标任务。
      医养结合作为“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强调通过有机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和医疗卫生资源,使老年人能够获得持续性的照料服务。医养结合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医”,即医疗、康复和保健服务,具体涵盖健康咨询、健康检查、疾病诊治和护理、大病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等服务内容;二是“养”,即多种形式的照护服务,包括生活照料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等;三是“合”,即整合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让医疗服务资源有序进入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效果。目前,我国在医养结合服务的推进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发展模式,为机构、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了专业的健康养老服务。
医养结合体现了健康中国战略的核心理念
      《“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明确将全民健康作为建设健康中国的根本目的,强调“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医养结合作为健康中国战略下实现健康老龄化目标的重点内容和重要途径,同时也体现了健康中国战略的核心理念。
        一是“大健康”:从关注疾病治疗到重视健康维护。相比于关注疾病治疗的“身体健康”,“大健康”涵盖了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多方面的内容。医养结合将“大健康”的理念融入老年人养老服务或日常照料过程中,从健康保健和慢性病管理着手,通过专业、连续、便捷的社会化服务,帮助老年人实现生理、心理和社会功能的完美状态。
       二是“全周期”:从聚焦老年阶段到全生命历程阶段。健康中国战略以提高全人口在各个时期的健康水平为关键点,将健康关口前移,对健康有关的所有要素进行长期的、全面的和系统的干预和促进。医养结合则基于生命历程视角,打破传统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相分离的状态,进而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服务、护理服务和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并实现各服务功能的有效动态衔接。
       三是“全人群”:从健康不平等到实现健康公平。健康中国战略将促进健康公平放在优先位置, 逐步建立完善覆盖不同群体的健康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阶层之间的健康差异。而医养结合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以全体老年人为服务对象,其责任主体包括家庭、社区、各类养老机构和各级医疗机构等。老年人无论选择何种养老模式,都可以享受到优质、高效的专业医疗服务。
       四是“大环境”:从关注个体本身拓展到环境支持。健康中国战略提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创造人人可及的、适合不同年龄和性别的环境。家庭和社区是影响老年人功能发挥最重要的环境因素,医养结合服务能够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着力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和社区延伸,满足老年人就近获得专业医疗服务的需求。
优化政策设计理念,构建按需有序的服务供给体系
      近年来,我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人口老龄化和健康促进等方面的战略规划,但在顶层设计层面如何融入“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理念仍有待加强。目前我国医养结合的服务标准尚不完善,同时因对老年人实际需求进行评估不充分,导致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体系缺乏层次性,服务内容趋同。
       医养结合服务的供给不仅是要满足高龄、失能、半失能、患慢病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同时也要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只有融入健康老龄化的发展理念,以老年人需求为引导,才能构建更加科学、规范、有效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实现医养结合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融入健康老龄化的新理念。在制定医养结合相关政策的过程中,既要紧密结合我国老龄化的现实国情,也要借鉴国际健康老龄化的新理念,以“立足全生命周期和维护健康公平”为顶层设计理念,确保医养结合服务于全体老年人,同时推动健康服务模式由以疾病治疗为核心逐渐转向以健康维护为核心,并注重老年人在行动能力和社会功能方面的健康,延长健康预期寿命,保障老年人个体生活质量和生命尊严。
       第二,明确医养结合服务的定位。对医养结合服务的清晰定位能够保证政策运行过程中标准的一致性。医养结合的基础是整合性的服务,既不是笼统地在养老院建医务室或在医院设立养老院, 也不是因地理位置相邻进行简单的机构结合,而是强调现有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内置的资金、设备、人才等资源情况,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有序的服务传递。此外,服务机构的整合和转型应分层次稳步推进。大型、高端养老机构,可通过配备医疗机构,满足入住老年人的医护服务需求; 小型、中低端的养老机构,可借助周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构建双向转诊和转养的机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在发挥原有医疗优势条件基础上,开设老年病科;闲置的一、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可以盘活已有的医疗资源,转型为康复医院或老年护理院。同时,各级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开通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为其提供挂号、就诊等方面的便利。
       第三,实现按需有序的服务供给。要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充分考量老年人健康状况的异质性、养老意愿与支付能力的差异性,这是增强老年人主体性和提高医养服务供给精准度的有效途径。一是要将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作为医养服务供给的核心指标。对于能够自理的老人,服务内容侧重于生活性照料,即在维持现有能力的基础上,进行健康管理,预防疾病的发生;对于部分失能老人, 服务内容以“医”为主;对于完全失能、失智老人,由专业护理机构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并与医疗机构加强双向转诊,保障服务供给的连续性。二是要尊重老年人的个体选择,保障老年人在家庭、社区和机构内都能获得养老和医疗服务。对于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可以由基层医疗机构或家庭医生提供上门诊疗、健康管理、定期体检及家庭病床等服务;对于倾向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可依机构功能和老年人接受医疗服务的情况,由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三是要保障老年人的健康公平性,突出医养结合的层次供给。对于“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政府部门应提供医疗救助和养老护理补贴,保障他们获得基本的养老服务;对于大多数普通老年人,可采取政府补贴和个人自付相结合的形式,引导他们到公立或民营的医养结合机构获取服务;对于少数有更高层次需求的老年人,应由个人及家庭支付费用,到大型、高端的民营医养结合机构获得更加个性化和高品质的服务。